税费知识(深圳)
交易收费
1. 契税:
- 该房产为买方家庭唯一住房:
(1)房屋面积90㎡以下(含90㎡),容积率≥1.0,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收取1%契税;
(2)房屋面积90-144㎡(含144㎡),容积率≥1.0,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收取1.5%契税;
- 其他情况:
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收取3%契税。
2. 交易服务费
按所售房产面积收:4元/㎡。
产权相关收费
- 登记费:住宅 80元/件,非住宅 550元/件
- 贴花费5元/件
- 委托公证费380元/套
- 买卖公证费(外籍人士)过户价*0.3%
营业税
1. 房产不满两年:
按房管部门市场指导价收取金额的5%的营业税;
2. 超过两年,面积在144㎡以下:
容积率≥1.0,则免征营业税;
3. 超过两年,且面积在144㎡以上:
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减去当时所购房屋价格征收差额5%的营业税。
个人所得税
1. 转让个人自用5年以上,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个人所得,免征个人所得税;
2. 其他情况:
(1)面积≤144㎡,容积率≥1.0的住宅,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收取1%的个人所得税,或者按差额的20%征收,二者择其一;
(2)非普通及面积在144㎡以上或容积率<1.0的住宅,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1.5%或差额20%征收,二者择其一;
(3)拍卖房,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3%征收。
土地增值税(针对非住宅)
1. 商铺、写字楼、酒店: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×10%;
2. 其他非住宅类房产: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×5%。
评估费
0.5‰×评估额,每套不低于5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