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费知识(郑州)
交易收费
1. 契税:
- 家庭唯一住房:
(1)房屋面积90㎡以下,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(或者交易评估价)与成交价的较高者收取1%契税;
(2)房屋面积90㎡(含),上述价格的较高者收取1.5%契税;
- 家庭二套住房:
(1)房屋面积90㎡以下,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(或者交易评估价)与成交价的较高者收取1%契税;
(2)房屋面积90㎡(含),上述价格的较高者收取2%契税;
- 家庭三套及以上住房:
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(或者交易评估价)与成交价的较高者收取4%契税。
2. 土地出让金:
(主要针对房改房,私房免收)房改房、(经济适用房及安居工程房)按房产座落地段分级征收:460~4050元/㎡不等。
3. 交易服务费
按所售房产面积收:4元/㎡(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)、2元/㎡(房改房)。
产权及抵押登记收费
1. 工本费免收(若有共有人的,每个共有人证:10元/本)
2. 配图费20元/户
3. 登记费住宅60元/件(非住宅400元/件)
增值税
1. 房产不满两年:
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(或者交易评估价)与成交价的较高者×(5%营业税+0.6%附加费);
2. 房产超过两年:
购买房产时间超过两年,免征。
个人所得税
个人所得税按房管部门市场指导价(或者交易评估价)与成交价的二者中较高的1%,或者按差价的20%征收,二者择其一。(注:房本满五年、转让方是本地户口、属家庭唯一住房,以上三者均满足,则免征个税,如有一项不满足,则征收个税,标准同上)
维修基金
多层35元/㎡,高层65元/㎡,别墅45元/㎡,若因房屋面积差异漏缴需补缴。(99年以前建成单栋楼未开户的及房改房上市的缓交,否则均需过户或补缴)
企业所得税
单位房上市需征收评估价*3.75%。
土地增值税
仅针对非住宅和单位房征收,个人非住宅转让按6%征收,单位房转让须地税局查帐征收。
评估费
非住宅或者单位房,以及面积≥200㎡的房屋或个例跃层、复式需缴纳评估价*5‰的评估费。